我从一个村庄的小超市门前经过的时候,看见了一个初中上学时的同学,就给他打了个招呼:“嗨!还认得我吗?老同学!”。他正在给自行车补胎,听见我的话,忙抬起头站起来,茫然地看着我,然后不好意思地笑了:“呵呵!还真是不认得了!”我也说:“要不是在你的超市门前,我也不敢认你了!”
这话倒是真的。看他花白的头发,略有些驼背的样子怎么也不再是记忆中的那个活泼的同学了,要不是很早就知道这是他的超市,我也不敢认他。我们拘谨地聊了几句就分手了,还说以后有时间坐坐,可是坐坐说什么?说上学时的话题?说分别后的空白?
也难怪,毕竟二十年不见了!可是,二十年的不见就是这样吗?他的不好意思的笑,他的那句“还真是不认得了”多少有点刺痛我,曾经朝夕相处的好友竟然已经不认识了。二十年的不见也许就是这样吧!阔别!这就是阔别!
有人说:夫妻宜小别,朋友宜长别。说是久别的朋友会酝酿更深厚的情感。可是久别后的朋友有了各自的生活,忙碌的岁月会一点点将残存的记忆剥落,留下的就只有相见后的尴尬和拘谨,就不如不见了。
也许再次的相见会拾起记忆?但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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